泉民管〔2019〕17号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评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可申报等级评估 1.2017年9月30日前登记成立;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有以下情况的市级社会组织,不可申报等级评估 1.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2.逾期未参加上年度年检; 3.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失信黑名单的。 二、评估内容 (一)评估指标 社会组织评估指标采用1000分制,内容由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方面的指标构成。各类别(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科研类社会团体、社会事业类社会团体、联合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请按照不同类别评分细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社会组织评估分类标准详见附件2 )。评估指标详见泉州市民政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地址:http://mzj.quanzhou.gov.cn/detail.aspx?id=4131) (二)评估结果设置 根据评估得分划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评估得分900分及以上的为5A等级(AAAAA);评估得分800-899分的为4A等级(AAAA);评估得分600-799分的为3A级(AAA),评估得分为599及以下的不予以评级。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参评(12月1日前) 申评社会组织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和《评估评分表》,并加盖公章,于12月1日前报泉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资格审核(12月16日前) 对申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受理情况通知申评单位。 (三)实地考评(2020年1月31日前) 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评审,进行初评和终评,并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四)公示结果(2020年2月28日前) 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公示异议期为7天)。 (五)评定颁证(2020年3月20日前) 根据评估报告及公示结果,分别作出最终评估结论,授予相应等级证书和牌匾。 四、其他事项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此次评估的申报和各项准备工作。评估申报和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泉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22500656、22500679;联系人:尤芳永、吴晓楠;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509) 附件:1.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社会组织评估分类标准及指标解释 泉州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1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类别: ) 社会组织名称 (盖章) 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泉 州 市 民 政 局 填 报 说 明 一、按评估申报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表填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表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表一同报送。 七、类别是指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科研类社会团体、社会事业类社会团体、联合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八、评估指标说明:共计1000分,其中得分在900分及以上的为5A等级(AAAAA);评估得分800-899分的为4A等级(AAAA);评估得分600-799分的为3A级(AAA),评估得分为599及以下的不予以评级。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 申报等级 |
| 办公地址 |
| 统一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 评估工作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网站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业务主管单位 |
| 联系电话 |
| 年检结论: 2017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2018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 上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 □是 □否 | 原 因 |
| 我单位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评分细则》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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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自评报告 (社会组织从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 面进行自评总结,可另附纸张)
业务主管对社会组织评价调查表 社会组织名称: 1.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社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社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名称 | 类别 | 类别解释 | 行业协会商会 | 行业协会 | 从事相同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该行业相关的企业组成的社会团体 | 异地商会 | 其他省份、地级市在我省设立的商会 | 经济促进会 | 为推动经济发展,由相同性质的经济企业、学者、从业者等组成的促进会 | 学术类社会团体 | 学术 | 主要指由社科联主管的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 | 科研 | 主要指由科协主管的从事自然科学的社会团体 | 社会事业类 社会团体 | 教育 | 从事各种教育活动的社会团体 | 卫生 | 从事各种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社会团体 | 文化 | 从事文学、艺术、娱乐、收藏、新闻、媒体、出版等方面的社会团体 | 体育 | 从事各种体育运动、健身活动的社会团体 | 法律 | 从事各种法律研究、咨询、援助、代理的社会团体 | 宗教 | 各类宗教及宗教交流的社会团体 | 公益慈善 | 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灾、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及社会事务的社会团体 | 联合类社会团体 | 职业从业者 | 职业协会、专门行业从事者组成的社会团体 | 联谊 | 联谊会、校友会、友好协会等联谊性社会团体 | 其他 | 其他未列明的社会团体 | 基金会 | 综合 | 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 社会服务机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 | 综合 | 包括民办学校、医院、博物馆、艺术团、科研院所、中心、俱乐部、养老院等 |
社会组织评估分类标准及指标解释
抄送:各业务主管部门 泉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印发 本文章转载自泉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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