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民事[2016]71号)文的要求和(泉民审[2016] 114号)文件通知:
泉州市泉大社会组织促进中心。被推荐为各县(市、区)民政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证局收养人登记机关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承接收养人能力评估,日前该项工作正逐步根据需求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