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月28日开始,开展区委第一轮巡察,被巡察单位为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鲤城区民政局党组和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组别
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
党组织
区发改局党组
区民政局党组
区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
巡察组
成员
组 长 徐龙阳
副组长 纪国俊
成 员 郑志猛
林颖瑜
潘志军
组 长 刘隽永
副组长 刘新强
成 员 周海霖
陈志峰
黄 强
组 长 戴隽翔
副组长 薛琮雯
成 员 陈旭辉
柯明安
杜金良
专门值班电话
18905086957
(8:00―17:30)
18960233607(8:00―17:30)
18960231315(8:00―17:30)
通信
地址
鲤城区庄府巷24号3号楼区委巡察一组
鲤城区庄府巷24号3号楼区委巡察二组
鲤城区庄府巷24号3号楼区委巡察三组
邮政编码
362000
信
访
受
理
范
围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有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